关于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为抓手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1-01-24
金融科技是新时代深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内涵,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如何更好地实现金融资源和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发展,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基本建成后进一步巩固、提升的重要内容。
通过对上海市金融科技发展的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大银行在普惠领域对中小银行形成挤出效应。借助资金成本的优势,大银行通过运用金融科技,抢占了一批原本属于中小银行的优质低风险客户,从而在小微业务规模增长时信贷风险保持不变。在大银行拓展小微信贷业务的压力下,中小银行只好选择业务下沉,拓展新的风险等级较高的客户,从而导致其风险升高。
2、金融科技未发挥出应有的显著改善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能力。以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银行通常选择自建金融科技子公司,或者与国内互联网巨头开展合作,但通常存在委托代理冲突,缺乏市场约束和有效的激励措施,影响了新技术的吸收运用;而大多数中小银行缺乏海量数据支持和复合型人才,自建金融科技平台的成本较高。
3、缺乏区域性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的理论研究。目前的研究视角主要聚焦在宏观国家层面,缺乏对区域科技金融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在微观层面对科技金融利益相关者互动协调关系及运行机制的研究也相对不多。
4、金融科技给传统金融监管方式带来严峻挑战。金融科技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但同时也因其“空白型金融创新”的特质给传统金融监管方式带来严峻挑战,混业经营和跨区展业对监管构成新的挑战。
为此,建议:
1、鼓励银行业运用金融科技延伸服务半径。商业银行运用金融科技能够缓解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风险。鼓励银行业对金融科技的投入与运用,有助于破解银行在普惠金融实践中面临的商业可持续性难题,这无论对普惠金融实践还是银行业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2、警惕金融科技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商业银行运用金融科技打破了原有的市场均衡,尤其是在小微信贷市场上,产生了大银行对中小银行的挤出效应,并推高了中小银行的风险,存在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3、差异化监管引导信贷市场错位竞争。进一步细分小微企业信贷市场,大银行可以着重服务于稍具规模的小微企业,与聚焦于较小规模业务的中小银行形成错位竞争;同时,进一步引入差异化的监管标准,引导市场良性竞争,更好地发挥大银行的“头雁”效应。
4、完善市场融资渠道,构建多样化和多层次融资市场。要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尤其是科创版、中小企业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建立上市企业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和核心技术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投资者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资质了解。
5、建立以科技创新企业为核心,形成政府和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协调的投融资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企业自身一方面要增强科技创新实力,促进技术向产品的转化,从而改善企业经营绩效;另一方面要完善科学的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机制,提升自身融资能力。
6、加强区域合作,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投融资生态示范圈。增强政策扶持力度和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7、加强金融科技立法建设,构建包容性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强调立法先行、有法可依,是实现金融科技有效、科学监管的根本出发点和制度基础。因此,对于我国而言,积极构建并持续完善金融科技法律框架就变得非常急迫和必要。从金融科技发展的现实需求来看,创设单行法律规范可能更适宜,更有利于促进金融科技的稳健发展。从立法的实操层面,可考虑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会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他有关部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定。在立法内容上,应当明确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职责和边界;创新监管理念,厘定对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原则、规则,增强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对监管的规则体系、监测分析框架以及业务评估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细化和明确;重视与现有法律规范的衔接性和一致性,保证不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上位法相抵触;重视金融数据标准法制化建设,制定金融科技领域数据标准体系,通过发布各类技术标准、规范指引、工作手册的方式完善配套规范,从而构建起统一的、既有原则又有实操规范的法律规范框架;在实际执行层面,可考虑先选取若干金融科技发育良好、基础较为雄厚的地区作为试点,授权试点地区选取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科技机构作为试点单位,根据试点的情况,逐步优化和完善监管规则。
8、完善顶层设计,探索金融科技的监管协调机制及新的监管范式。金融科技具有很强的延展性,涉及货币、(类)证券发行与交易、支付清算、外汇交易等多元化应用场景,由此涉及的监管部门也较多。
9、探索完善中国式“监管沙箱”机制,建构“技术驱动型”金融监管体系。“监管科技”是将信息科技在监管领域的运用,监管机构开发和采用服务于符合监管要求的新技术,从而树立技术驱动的思维,并从更有效的监控工具和模拟系统中受益,以评估未来立法改革的后果。
民建上海市委2021年组织提案